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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萬勤 實習生孫思通訊員洪法)踩點、行竊、銷贓,4名男子結夥偷牛成“產業鏈”,多次竄至武漢市化學工業區、黃陂區等地,共盜竊耕牛23頭,總價值約28萬元。昨天,記者從洪山區法院獲悉,3名男子因犯盜竊罪被判3年6個月至7年有期徒刑,另一名男子因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,4人共處罰金9萬元。
  王某今年40歲,重慶奉節人。2013年5月,他受朋友邀約一起去偷牛。王某白天去建設鄉踩點,到了凌晨,他就趁住戶睡著了去偷牛。王某偷到牛後,就在一條新路旁的土堆把牛趕進白色箱式小貨車,將牛運走。
  5月到7月間,王某就偷了7頭水牛。
  2013年8月中旬,王某覺得人手不夠,就問24歲的無業男子桂某願不願意搞牛。桂某明知是偷牛,卻並沒有回絕。於是桂某就承擔了踩點的工作,一到凌晨,兩人就溜進建設鄉,運用同樣的手法偷牛。8月到10月的這兩個月里,又有7頭牛被偷。
  王某對桂某說,10月份如果要偷的話,還得要叫個人。於是桂某去問吳某搞不搞牛,並告訴他一頭牛可以賣6千元,吳某被利益誘惑,也參與了進來。
  2013年10月17日凌晨,吳某開著貨車與王某、桂某在白天踩好點的黃陂區寅田村匯合,看到樹林子里有兩頭牛。趁四周無人,王某等人準備將兩頭牛牽上車,其中1頭不肯上車,幾人就將其系在附近一個鐵制的空工棚里。隨後,兩頭牛依次被運走銷贓。
  這次作案後,失主報了案。在11月12日晚上,3人正把踩點看好的兩頭牛牽出來趕上貨車,就被公安機關抓獲了。王某主動供出了幫忙銷贓買牛的牛販子黃某。黃某於1948年生,家住紅安縣二程鎮。
  王某還告訴警方,黃某知道他所送的牛是盜竊來的,黃某收過11次,共21頭牛,摺合人民幣約23萬元。每次黃某收牛都在人民幣5000元左右,黃某所收購的牛都賣給了河口的牛行。
  法院依法判處王某、桂某、吳某3人分別獲刑7年、5年、3年6個月,並分別處罰金3萬、2萬、1萬元。
  而黃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收購,該行為已構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。  (原標題:4個“牛魔王”結夥 半年偷走23頭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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