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人劉彬(化名)是一家航空公司江蘇分公司的飛行員,已有15年飛行經歷。去年9月,已是機長的他,因個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辭職,並提前一個月交了申請。可沒料到的是,辭職申請不但沒批下來,公司還認定他違約,向他索賠700多萬元。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,昨日江蘇勞動仲裁部門給出了仲裁結果,劉彬需向公司支付210萬元的培訓費後,才能轉移勞動檔案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。 
  現代快報記者 李紹富
  機長想辭職,航空公司索賠709.5萬

  210萬 包括初始培訓費和後續培訓費
  499.5萬 包括飛行經歷費、本場訓練飛機折舊費以及油耗、起落等費用
  今年1月23日,江蘇省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。在仲裁庭上,航空公司的代理律師稱,劉彬跟航空公司之間簽有正式的勞動合同,雙方有契約關係,均應尊重該契約。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,員工在勞動合同期限未履行結束前提出辭職,應賠償、補償公司為其支付的各項培訓費用和損失。
  而劉彬應支付的各項費用為709.5萬元,具體包括初始培訓費、後續培訓費共計210萬元,另外499.5萬元為飛行經歷費、本場訓練飛機折舊費以及油耗、起落等費用。
  同時,航空公司代理律師還稱,解除勞動關係前置條件是必須先向單位賠償、補償後才可以協商解除並有序流動。
  同時,飛行員不僅具有勞動者屬性,也具備“資產屬性”。所以他認為,劉彬要辭職,需先支付公司的賠償款,後才能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。
  而劉彬一方則要求仲裁庭允許他辭職,同時要求航空公司移交他的健康記錄本、飛行經歷記錄等,並允許他轉移勞動檔案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。
  近500萬的“飛行經歷費”到底該不該賠
  已提前告知要辭職
  算違約嗎?
  ■航空公司
  在仲裁庭上,航空公司代理律師稱,劉彬和航空公司簽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簽合同時,就約定了他必須為公司服務到退休。現在他才服務了10多年,就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,已經違約,就應該承擔違約責任,退還相關的培訓費,並支付給公司造成的損失。
  ■機長
  劉彬的代理律師則認為,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,勞動者有權自願解除勞動關係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是為了約束單位隨便開除員工,保護勞動者權益,在這種情況下,勞動者因個人原因,可以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。
  雖然目前劉彬跟航空公司的勞動合同期限尚未結束,但他是嚴格按照勞動法,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,並將所有證件移交,程序合法有效。所以,他認為單位應該與他解除勞動關係。
  培訓費高達210萬元
  是否合理?
  ■航空公司
  現代快報記者註意到,在航空公司的索賠中,僅培訓費就高達210萬元。航空公司代理律師解釋稱,這筆錢分為在飛行學校的初始培訓費以及後續培訓費。航空公司方面稱,210萬元的賠償費用,有相關的財務憑證、飛行記錄本、復訓合格證等共同佐證。同時,航空公司的職工代表大會早就通過了一項公司規定,培訓費用超過60萬的飛行員,在公司的服務期為35年。而劉彬的培訓費,已高達200多萬,屬於服務期限35年的。
  ■機長
  劉彬的代理律師則認為,劉彬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,根本就沒有約定服務期限,所以這筆費用無法計算。劉彬的代理律師還表示,從很早開始,國內最初級的飛行員培訓費就超過了60萬元,航空公司這一規定不合理。同時,劉彬稱根本不知道這一規定,而且也沒在相關規定上簽字。
  近500萬飛行經歷費
  該不該賠?
  ■航空公司
  在航空公司主張的索賠費用方面,最大的一筆為499.5萬元的飛行經歷費。這筆費用是否合理,航空公司一方是這樣解釋的:劉彬作為機長教員,根據規定必須達到2700個小時以上的飛行記錄。他在航空公司服務這些年,公司為了讓他成為機長教員,提供飛機給他,每小時成本高達數千元,折算下來就有500多萬。
  航空公司代理律師稱,其中公司為劉彬提供的50個起落培訓,就產生22500元起落費、600000元折舊費、132500元油耗。
  ■機長
  劉彬一方則承認升到機長教員必須要達到規定的飛行時間,但要是算作培訓時間,則違規。因為國家民航總局嚴禁“以飛代訓”,這2700個小時飛行記錄,不少是他在為公司服務期間必然產生的,也就是載客飛行的工作時間,不應該算為培訓時間,所以不認可這筆費用。
  機長需支付210萬培訓費才可離職
  昨日,勞動部門裁定,劉彬若要辭職,需要向航空公司支付初始培訓費、後續培訓費共計210萬元,並允許他轉移勞動檔案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。對航空人員健康記錄本、飛行經歷記錄等,仲裁庭則認為不屬於仲裁範圍,不予受理。江蘇省勞動仲裁部門相關人員介紹,這次勞動仲裁裁定劉彬向航空公司支付210萬元相關費用,成為這些年來,江蘇個人支付價格最高的勞動爭議案件。
  飛行員是如何煉成的?
  據航空公司相關人士介紹,飛行員的培養費用一直較高,而大部分飛行員,從進入航空學校開始,費用一般都是相關的航空公司墊付的。在航空學校期間,費用一般在60萬元以上。國內的民航飛行員培養方式,主要有“大改駕”和“養成生”兩種。
  飛行員培養方式一般有兩種
  “大改駕”指從大學生轉為飛行員,一般又包括“2+2”和“3+1”以及“4+1”三種,前者是指接受兩年普通大學課程教育後,再接受兩年飛行駕駛專業教育,“3+1”是指接受三年普通大學專科課程教育後,再接受一年飛行駕駛專業教育,最後一種則是大學本科畢業後,再接受一年飛行駕駛專業教育。“養成生”指高中畢業後直接被選拔為飛行學員,將會在航空學校接受四年完整的飛行理論課程和多次飛行訓練,學習兩年到兩年半的地面理論後,就進入飛行訓練。
  培養一名成熟飛行員要花200多萬
  不管是哪種方式選拔學員,飛行員一般從進校門開始,就與航空公司簽約了,教育培訓費由航空公司埋單,而相應的要求是,學員畢業後需到公司工作。
  要想當飛行員,必須先成為航空院校的飛行學員。一般要通過一系列嚴格的篩選和體檢,以及政審、覆審、終審後才能獲得培訓資質。
  獲得了培訓資質後才成為學員,而學員的培訓時間需要四五年。從航空學校畢業後,還要接受航空公司和地方管理局監督的為時7小時的技術等級考試。考試通過了,只是拿到了飛行執照,還不能登機上崗。要想登機上崗,當上副駕駛,還需要在航空公司使用模擬機進行轉機型訓練,一般需要花三到五個月。
  模擬機訓練結束後,將轉到本場訓練,要用真正的飛機做30個起降,而且為了錯開白天的正常航班,主要在午夜12點到早上6點進行。
  本場合格後,飛行員的成長經歷大致可分為九個階段:觀察員、全程右座、四個階段副駕駛、左座副駕駛、機長和飛行教員。
  至此,經過五到七年時間,一個合格的飛行員才被培養出來。隨著飛機硬件和軟件,以及航空相關的發展,即使是合格的飛行員,在後期還需要不斷的培訓。工作10多年的飛行員,前後期的培訓費一般都高達200多萬元,有的甚至更高。
  一般員工違約辭職

  需支付單位哪些費用?
  江蘇天淦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娟稱,員工在合同期滿之前,因自己的原因提出辭職,如果在簽訂勞動合同時,沒有明確的違約金相關的賠償條款,則可不賠償,只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單位,做好工作交接即可。
  而在現實工作中,不少單位因工作需要,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,並支付了相應的培訓費,在簽訂勞動合同時,一般都會與勞動者訂立協議,約定服務期。
  一旦勞動者因個人原因,違反服務期約定的,應當按約定向單位支付違約金。
  趙娟說,按照法律規定,勞動者應支付的違約金數額,不得超過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比例,比如單位支付了培訓費10萬元,約定服務10年,而勞動者只服務了4年就提出辭職,則需支付單位不超過6萬元的賠償金。
  如果辭職是因為單位的原因造成,比如單位不按時發工資或存在超時加班等違法行為導致,即使服務期未滿,勞動者也可提出辭職,無需支付任何費用,相反單位還應支付相關的勞動補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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